发布时间 :2023-02-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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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3年第13号(关于防止秘鲁 、玻利维亚和土耳其高致病性禽流感传入我国的公告)
近日 ,秘鲁 、玻利维亚和土耳其官方分别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(WOAH)报告,本国家禽养殖场发生H5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 。为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 ,防止疫情传入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》 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》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,现公告如下 :
一 、禁止直接或间接从秘鲁 、玻利维亚和土耳其输入禽及其相关产品(源于禽类未经加工或者虽经加工但仍有可能传播疫病的产品) 。
二 、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启运的来自秘鲁 、玻利维亚和土耳其的禽及其相关产品,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。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启运的来自秘鲁 、玻利维亚和土耳其的相关禽产品要严格检疫检测 ,经检疫查验和实验室检测合格后方可放行 。
三 、禁止寄递或携带来自秘鲁 、玻利维亚和土耳其的禽及其产品入境 。一经发现 ,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。
四、来自秘鲁 、玻利维亚和土耳其的进境船舶 、航空器等运输工具上卸下的动植物性废弃物 、泔水等 ,一律在海关的监督下作除害处理 ,不得擅自抛弃。
五 、对边防检查等部门截获的非法入境的来自秘鲁 、玻利维亚和土耳其的禽及其产品 ,一律在海关的监督下作销毁处理 。
六 、凡违反上述规定者 ,由海关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》 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》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。
七 、各级海关 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分别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》 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》及其实施条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,密切配合 ,做好检疫 、防疫和监督工作 。
特此公告 。
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
2023年2月17日
来源 :鸡病专 业网